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1-15
本报讯 (记者 常 宇 通讯员 欧利娜)11月11日,重庆市铜梁区正式出台《关于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由铜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七部门共同印发,是重庆市首个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的暂行规定。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面对这种情况,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该《暂行规定》,旨在依法有效遏制恶意投诉举报,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暂行规定》明确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判定的十种情形,以及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进行分类处置的流程要求。《暂行规定》明确,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通过要挟、欺诈等方式索赔涉嫌构成敲诈勒索、诈骗的行为,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建立区级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多部门联动机制,要求从制度供给、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司法保障、信用管理等各方面遏制非法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