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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2-10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12月10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构建适应其发展规模和特点的组织形式,指导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自去年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在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西、四川、甘肃开展“个转企”工作试点,各地探索出一套“个转企”培育新模式。例如,建立业务系统,统一制定“个转企”材料清单、文书格式、办理流程等;选择个体工商户涉及的高频许可事项,通过“证照联办”等方式,进一步简化许可办理流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更多许可事项简化办、变更办。当年,试点省份就培育“个转企”6.96万户,有效提升了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为减轻“个转企”负担,市场监管部门推动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等,使“个转企”后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在帮扶融资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从货币政策、资本市场、配套机制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生命周期、所属行业、交易场景和融资需求等,持续丰富信贷产品,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提升企业用款便利度。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的服务质效。
  据了解,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加快制定《个体工商户促进发展和规范登记管理规定》,对“个转企”直接登记作出程序性规定。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为“个转企”改革提供顺畅的制度安排。指导各地将“个转企”工作重心从“事前引导”转移至“事后培育”,确保“个转企”后活得下、转得顺、长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