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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2-18

  本报讯 (记者 宿志红)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
  在居民膳食更加注重营养健康的当下,蛋制品在日常饮食中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何确保其安全和质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蛋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对8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在修改名称方面,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的表述相一致,精简“证”字,将细则名称由《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为《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调整结构方面,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所附的评分记录表逐章对应,框架结构调整为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等8个章节,层次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完整,许可审查条件更加严谨。在调整许可范围方面,涵盖再制蛋、干蛋制品、液蛋制品、冰蛋制品、热凝固蛋制品和其他蛋制品,基本覆盖我国市场上常见蛋制品品种,更贴合蛋制品行业发展实际。
  同时,《细则(征求意见稿)》细化了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要求,增加了常规检验项目和常用检验设备举例,明确了不同蛋制品加工工艺关键控制环节要求,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加工人员的管理要求等。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征求意见稿)》还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包括自行检验、委托检验、产品留样等要求)、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包括运输器具、运输过程控制等要求)、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管理要求)、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设备校准管理制度、加工过程中微生物监控计划、食品安全防护制度等。
  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高观指出,《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品类扩大,新版细则增加“液蛋制品”“热凝固蛋制品”两个分类,反映出我国蛋制品加工产业发展的新进展。二是主体变化,对生产蛋制品企业实施许可证管理,反映出依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新思路。三是要求更严,新版细则对框架结构的调整反映出对蛋制品行业实施最严格监管的新要求。四是重在管理,新版细则更强调管理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反映出鲜明的制度化导向。他进一步表示,《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离新版细则落地更近了一步,推动新版细则落地对于推动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助力蛋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受到各界广泛关注。从业人员纷纷表示,新版细则条款更加清晰明确,不仅便于企业理解把握,也有利于监管人员提高许可审查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