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先用后付”开通容易关闭难问题亟待治理

发布时间:2024-12-20

“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模式,其本质是一种消费信贷模式,允许消费者在购物时无需立即付款,而是在确认收货后,由平台通过用户绑定的账户在付款截止日期自行扣款,且在一定还款周期内为消费者免息。这一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但在实际应用中,却因开通容易关闭难涉及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等问题,亟待加强关注和治理。

“先用后付”模式的运作方式及优势

“先用后付”最早在2005年由瑞典移动支付服务商“Klarna”提出,在近年被国内电商、外卖平台广泛推广。

“先用后付”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强了消费者支付的灵活性与购物的便利性,简化了购物流程。二是发挥引流促销的作用,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提高了商品的转化率,增加平台内经营者的销售额。三是适合特定人群,对于没有信用卡或不喜欢信用卡服务的人群,可以通过这一模式,在不需要信用卡的情况下,享受分期付款或信用额度的便利。

“先用后付”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开通容易:部分平台开通“先用后付”功能时没有给予消费者充分的提示和告知。电商平台在推广“先用后付”模式时,往往以一种“别无选择”的方式,将该功能设置为默认支付方式,但未在显著位置说明具体条款,且其他支付方式的选项不易察觉,在用户不知不觉中开通“先用后付”功能。虽然看似给出了多个选项,但实际上已经替用户作出了选择。这不仅违背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更换支付方式难:“无感消费”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在“先用后付”模式的“助攻”下,消费者原本只是想收藏或放入购物车的商品,却可能因为“手滑”直接变为下单状态,而消费者并没有感受到支付费用的过程,直到收到货物才知道已经购买了原本未打算购买的商品,想要退货却还要再支付退货运费,甚至可能会产生违约金和逾期费用,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消费者在不知情或无意识中产生过度消费的问题,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失去了自主选择权,变成了被动接受的状态。

关闭难:取消功能被平台设置重重门槛。部分平台“先用后付”功能的关闭通道非常隐蔽,或用“xx月付”等词语代替“先用后付”,且必须等待所有通过“先用后付”方式购买的订单全部收货或售后结束后,才能进行取消操作,容易出现反反复复关闭不了的情况,严重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相关思考

推动行业组织针对平台告知、提示发布相关标准。电商平台在推广“先用后付”功能时,应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该功能的运作方式、相关条款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应在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展示相关信息,避免使用模糊或误导性的语言。但目前关于告知、提示的细节要求还不尽明确,缺乏相关标准,应积极推动行业组织编制相关标准,特别是针对平台告知、提示的区域位置、字形字号、颜色对比度等方面,可由头部电商平台参与编制并积极实施相关标准。

监管部门可针对性帮助平台简化关闭功能的流程与条件。监管部门可通过发布相关指引的方式针对性地帮助平台在设置关闭条件时,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和权益。例如,不将完成所有通过“先用后付”方式购买的订单作为关闭的必要条件。对于已产生的订单,平台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允许消费者选择其他支付方式完成支付或提供退货退款服务。平台可依据相关指引简化“先用后付”功能的关闭流程,避免设置重重门槛,提供明确的关闭通道和操作步骤,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快速地完成关闭操作。

平台应优化平台支付流程与体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应积极优化支付流程,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或无意识中完成下单。例如,可以设置二次确认环节,要求消费者在提交订单前再次确认支付方式及金额。在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平台应及时、清晰地展示应支付金额及支付期限,避免产生逾期费用或违约金。同时,应提供便捷的支付渠道和支付方式,方便消费者进行支付。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陈梦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