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12-26
平台经济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然而,平台经济的特性如双边市场、规模效应、免费商品及网络外部性等,给审查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
首先,妨碍竞争效果的隐蔽性使审查难度更大。平台经济中,数据垄断导致的排除竞争往往不易察觉,因其依托于虚拟与网络效应,常在事后显现市场壁垒。数据优势的积累形成“鸿沟”,使其他竞争者难以逾越;同时,算法共谋与价格同盟在算法的掩护下,对消费者而言更加难以识别。
其次,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针对性和定量化不足。互联网平台模式多样,不同类别平台具有各自特点,消费者选择的替代性也各不相同。传统的市场界定方法往往难以准确反映这些差异,导致审查结果可能偏离实际情况。为此,我们需要细化市场界定框架,针对不同类型平台制定具体的界定方法。
最后,经营者申报标准滞后降低了规制的有效性。在平台经济中,很多服务是免费的,这使得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和营业额难以准确统计。同时,平台经济领域多数被并购的经营者属于初创企业,有的甚至并未盈利,但这些经营者庞大的数据资产具备形成垄断优势的潜力,导致营业额多少难以体现经营者市场势力。
为了摆脱这些困境,我们需要坚持审慎包容的理念,以经营者集中审查标准和相关市场界定为突破口,加强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和监管体系的研究。具体来说,应该做到几下几点。
一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原则。既要合理规制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防止市场壁垒和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又要鼓励创新,充分发挥经营者集中带来的资源整合和规模经济优势。在审查过程中,应秉持审慎包容的态度,避免过度监管或监管不足。
二是丰富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在营业额标准的基础上,引入并购交易额标准作为补充。并购交易额能够更真实地反映相关企业的商业价值,但需注意防范人为操纵风险,在运用这一标准时,需要妥善确定并购额的最低线以及计算方式。
三是细化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框架。一方面,要系统研究不同类型平台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厘清不同模式平台的主要考量因素、分析框架和基本指标。避免将替代性差异较大的业务作为整体界定相关市场,提升审查工作的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相关市场界定的量化模型。联合研究机构开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前瞻性研究,探索不同模式平台的主要指标、计量模型和评估阈值。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模型提升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定量化、系统化水平。
改进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以适应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变化。通过坚持审慎包容的理念、丰富申报标准、细化市场界定框架等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平台经济秩序、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张佰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