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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强化品牌壁垒 重拳出击严打假冒侵权

发布时间:2025-01-09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年,坐落于广东省惠州市汝湖雷士工业园,是“雷士照明”品牌的唯一权利人和所有权人,拥有包括“NVC”“雷士”“雷士照明”“NVC雷士照明”等在内的一系列注册商标。“雷士照明”系列商标自依法注册以来,一直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见证了企业的飞速发展。随着产品的延伸和市场的拓展,“雷士照明”品牌得到全国各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成为中国照明行业知名品牌,享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和行业影响力。

随着“雷士照明”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和市场影响力的持续扩大,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自身利益采取了假冒“雷士照明”商标的不正当手段,非法使用“雷士照明”注册商标进行违法招商,通过所谓的授权或转授权的方式进行生产、销售含有“雷士照明”系列商标的产品;或将“雷士照明”非法转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于门头店招和广告宣传。这些非法行为严重侵害了雷士照明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损害了“雷士照明”良好品牌形象,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或许可,在同类或相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以上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侵犯“雷士照明”商标权益的其他行为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针对这些商标侵权问题,雷士照明积极行动,采取系列措施进行品牌维权,持续保护知识产权,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启动了一系列打击侵权行动。

日前,在宁夏、河北等地发现有商家冒用“NVC”“雷士照明”商标的侵权行为,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确认侵权事实后,银川市某家居精品广场和保定市某灯饰广场上冒用雷士照明的巨大原门头、墙壁上的雷士照明商标均已被责令撤下整改。

不仅如此,在过去数年时间中,雷士照明在多地法院成功提起了多起侵害雷士照明商标权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并取得胜利。其中包括成功撤销雷士照明对惠州某公司的字号授权,以及雷士照明获赔经济损失25万元,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企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雷士”字样。以上判决为雷士照明在打击第三方持《承诺书》《授权书》等文件在市场上假冒雷士照明品牌进行招商、转授权第三方生产或销售假冒雷士照明注册商标产品等侵权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并进一步增强了雷士照明保护消费者免受假冒产品误导的力度。

作为中国照明行业知名品牌,雷士照明将持续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并同步采取民事起诉、刑事报案等一系列、全方位的法律措施,全力打击造假、售假窝点,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