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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依法规制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2-07

  本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
  近年来,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数量持续增长。2023年,吐鲁番市受理投诉举报1869件,2024年该数量达到了2398件,其中多数系牟利性投诉举报,对市场秩序造成干扰。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多次深入区县市场监管局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调研、起草修改相关文件,联合多部门制定出台了《规定》,推动投诉举报回归初心,并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在综合统计分析全市投诉举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同一投诉举报人的投诉举报频次、投诉举报内容等因素,《规定》明确了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的判定标准。
  《规定》紧扣“为生活消费需要”的立法理念,根据投诉举报人购买商品的数量或者接受服务的次数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是否知假买假、是否短时间内大量反复购买、身份信息是否真实以及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诉讼的数量、频次是否异常等情况,详细列出14种牟利性投诉举报判断标准。对于符合这14种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判定情形的,不构成“为生活消费需要”的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将定期收集分析投诉举报数据,逐步建立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举报信息库,对确认为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的数据信息,纳入信息库管理。

□许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