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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免罚轻罚规定再升级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2-11

  本报讯 (记者 祝 富 通讯员 王 丽)2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3.0版自2月起正式施行。
  据悉,3.0版免罚轻罚规定包含一个规范性文件主体部分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附件清单。其中主体部分由17条扩展至27条,分为总则、适用情形、裁量因素、综合裁量、实施程序、附则等六章;不予处罚清单由55项扩展至77项,减轻处罚清单则由21项扩展至44项。
  相比《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3.0版免罚轻罚规范性文件主体部分从5方面作出完善。具体情况为,首次细化从轻减轻处罚裁量因素,依法增补5项判断标准,给予执法人员具象化适用指导;对“违法行为轻微”等5个不予处罚方面裁量因素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如明确初次违法和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界定等;突出综合裁量原则,如明确当事人违法行为不完全符合免罚条件但情节轻微时,可综合裁量减轻处罚,并列明11个重点监管领域裁量要素指引;强化合规经营指导,如市场监管部门在免罚轻罚时,应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经营,行政指导形式多样;优化实施程序,如减轻处罚案件及立案后认定违法事实成立但综合裁量不予处罚的案件,需集体讨论。
  两个清单除数量扩充外,还有3方面完善。一是更精准聚焦经营主体需求,从执法办案系统抓取高频违法行为评估后纳入清单,针对重点领域补充相关轻微违法行为。二是更科学区分轻微违法行为,全面排除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环节和主体区别设置免罚轻罚条件。三是更严谨界定免罚轻罚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等规定,详细列明具体考量因素,为基层执法提供指引。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将通过加强培训解读、征集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数据分析研判机制等措施,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正确适用3.0版规定,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助力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