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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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近年来被社会广泛关注。实践中遇到问题很常见,关键是要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据了解,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的基础上,“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两个《清单》发布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一片叫好。有媒体评价,“两个《清单》重构了政府与市场的互动模式”“将传统的单向处罚转变为政企协同治理”“法治的温度与力度达成精妙平衡”。
两个《清单》是“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的生动实践。两个《清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基层期盼,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执法原则,对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对于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两个《清单》践行“监管为民”理念。两个《清单》以保证食品安全为前提,明确“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科学设定处罚清单”5项要求,合法、合理、合情设置免罚条款及适用情况,为基层执法人员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指引,旨在减少“小案重罚”“类案不同罚”等情况的发生,将行政资源聚焦在人民群众必需、急需之处,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两个《清单》彰显法治温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活力和规范秩序的根本保障。两个《清单》的制定,参考了全国31个省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免罚、减罚事项432项,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的基础上,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两个《清单》的发布,既持续践行“监管为民”理念,落实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原则,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又积极释放执法温度,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在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可以说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
实践是动态发展的。后续,随着两个《清单》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修订及后续执法实践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我们的消费市场必将更具韧性、更有活力。
□周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