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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学认识 守护“舌尖”安全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2-12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自2月8日起正式实施。新版标准根据生产工艺必要性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这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利国利民的切实举措,顺应了食品工业技术发展的变化,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食品健康水平。
  而在2024年2月8日新标准发布之初,脱氢乙酸钠在糕点、面包等七大类产品中禁止使用的消息一度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甚至部分无良自媒体将含有这一成分的产品称为“毒面包”“夺命面包”,不知其所以然的消费者一度为此深感担忧。
  有专家称,脱氢乙酸钠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对酵母菌、霉菌、腐败菌具有良好的抑制作用,具有应用范围广、价格低等特点。新版标准对脱氢乙酸钠使用范围的调整,是顺应食品生产技术更迭,顺应消费者更健康、更安全需求的有利举措,也是大势所趋。那为何这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退出烘焙业历史舞台时会引起部分消费者担忧呢?究其原因还是对食品添加剂认知的偏差和信息不对称。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历史悠久,酿酒用酵母中的转化酶(蔗糖酶),“卤水”点豆腐的卤水,家庭日常使用的食用碱(碳酸钠)、小苏打(碳酸氢钠)等,都是食品添加剂。新版标准明确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按照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为23大类,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漂白剂、甜味剂、增味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食品用香料等。合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既在于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延长食品储存时间,更在于改变食品的感官特性,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造成部分消费者“闻添加剂色变”既是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者之错,更是无良信息传播者牵强附会将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画上等号,大肆宣扬“食品添加剂有害”“远离食品添加剂”等错误理念之过。食品添加剂苦被污名、误读久矣。亟须积极正向引导消费者提升科学素养,让大家明白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工业,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新版标准的发布恰逢其时,不仅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同时组织开展了积极正向的引导。明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对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用量、范围以及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规格、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等都作了系统、严格的规定。食品生产者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造成健康危害。同时,对消费者关注的“如果每天吃的多种食品中都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会不会造成食品添加剂总量过量”的问题,也给予了科学回应,即开展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的过程中会综合考量使用多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最大使用量、食用多种食品、长期食用等相关风险因素,并实行持续、动态跟踪评价。
  在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强科学解读,为食品添加剂“正名”,既是市场监管部门之责,也是社会各界之责。共治共享食品添加剂安全不是一句空话套话,而是协力共治之成果。行业企业加强自律,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合理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为必不可少。同时,持续加大食品添加剂科普宣传力度也是当务之急,特别在当下人人都有手机,人人都是“麦克风”,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社交平台传递信息的时代,以科学客观的信息替代良莠不齐的“碎片化”信息,让更多消费者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显得尤为重要。

□苏 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