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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贺州八步区开出首张“免罚单”

发布时间:2025-03-14

“我们以为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不知道销售散装食品证照经营项目中还需有相应的‘散装食品销售’内容,本以为要被罚款,没想到给了整改的机会,让我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和专业。”3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立嘉干货商行老板李昌羽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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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商行开展检查时发现,店内有散装的甘草话梅等散装食品售卖,经查看证照经营项目中没有“散装食品销售”内容。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鉴于该商户未造成实际危害,且整改态度积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我局决定对其免予处罚,切实保障‘免罚不免责’有效落实。后续执法人员将对商户实行‘一对一’整改进度追踪。”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陈胜田说。

自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以来,八步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将执法重心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运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实施柔性执法,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是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也是柔性执法的重要实践,但免罚不等于免责。”陈胜田告诉笔者,“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并不是纵容违法,而是给经营者纠错成长的机会。免罚仅免除行政处罚,经营主体本身应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在,相关主体的首次免罚也将会在市场监管系统“留痕”,作为日后监管执法依据。

“接下来,我们会持续深化包容审慎执法机制的落地推行,以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监管方式,充分释放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陈胜田表示。

□岳妍菲  龙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