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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轻微不罚”给执法“添温度”

发布时间:2025-03-14

“本以为要被罚款,没想到又给了我再次整改的机会,我当天就按执法人员要求,整理出一排货架作为保健食品专柜,也深刻认识到做生意要老老实实守规矩,生意才能长久。”3月12日,提起日前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予处罚通知时,桂林市某便利店经营者刘先生仍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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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食品经营店开展日常检查。(俸雨霞/摄)

据悉,自今年2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明确对12种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以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强化“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对于适用“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违法经营行为,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给予“有温度”回应,为桂林市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上述便利店虽在第一次限期改正时未整改到位,但在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检查向其说明情况后,立即配合整改,当场整理出一排货架作为保健食品专柜,且后续执法人员对整改进度进行追踪时,该商户按要求设置并在保健食品专柜上张贴了显眼的‘保健食品专柜’提示牌。”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鉴于该商户未造成实际危害,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在日常检查中,我局坚持宽严相济,推行‘有温度的执法’,2024年依法对20起社会危害性低、影响面小的轻微违法行为案件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黄健说,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两个清单”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指引,但并非降低监管标准,而是通过柔性执法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对“小过轻罚”,让执法有温度;对“大过重罚”,让执法有力度。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孔国俊 通讯员 黎玉卿  龙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