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1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四川省达州通川区市场监管局近期积极开展农村假劣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月18日,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通川区西外镇某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杨某某在其经营场所内非法生产冒用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假冒食品(大米粉),并对外进行销售。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杨某某的经营场所内有饲料粉碎机1台、原材料碎米1225公斤以及假冒仿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持有人绿珍米业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151170201180等字样的大米粉包装袋70条。
经执法人员现场鉴定和当事人自诉,上述产品是用于假冒食品(大米粉)的非法生产加工的设备。该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采取将上述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予以扣押和现场就地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将“打击假冒伪劣、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核心理念,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执法协作、深化政企联动,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侯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