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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5-03-31

“多亏你们帮忙调解,美容店退回了我6700元。”3月26日,消费者刘女士将一面印着“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消费者维权能手”的锦旗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温泉市场监管所,感谢该所工作人员帮助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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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刘女士于2023年11月在陆川县某化妆品经营部购买了多种面部清洁、背部按摩等服务套餐,费用金额共17599元。该经营部出具了简单的消费价目清单,双方没有签订具体的消费协议。刘女士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与经营部员工沟通不顺畅,有时不能如期预约服务,且某些消费项目达不到该店事先宣传介绍的效果,便多次向店方提出要加强服务或双方终止后续消费的请求。而店方认为服务已到位,但有时顾客多、服务人员少,导致未能如期约定服务,且双方均未签有具体协议说明要达到什么标准效果,遂不接受刘女士的请求。随着时间推移,双方争议分歧变大,刘女士只好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寻求解决办法。

“我们接到投诉后,积极开展现场调查,多次与双方沟通联系,得知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双方都无法对美容效果进行定论,也无法找到相关行业标准及细则进行比对。经过我们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终止刘女士未消费的项目,被投诉方一次性退回未消费项目的大部分金额6700元,今后双方不得以同一事由追究任何责任。双方对调解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温泉市场监管所所长戚茂泉介绍。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服务性大宗款项消费时,一定要签订明细的消费协议书,具有相互约束力;延续时间较长的,建议分期分阶段进行理性消费。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陈金英 戚茂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