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4-02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市场监管局盐井镇市场监管所收到湖北王中王果业有限公司送来的一面印有“公正高效办实事、商标维权显担当”字样的锦旗。
今年1月23日,盐井镇市场监管所接到湖北王中王果业有限公司举报,称澧县盐井镇市场上某店铺销售的某品牌“王中王”香梨涉嫌侵权。经查,该店经营者从叶某处购进10件香梨,已销售1件。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叶牌王中王”商标与湖北王中王果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王中王”近似,涉嫌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供货商叶某进行调查询问。叶某承认其经营行为并当场写下道歉保证书。执法人员依法向叶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尚未销售的侵权商品外包装进行销毁处理。鉴于叶某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该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其进行教育和普法宣传。
□李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