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1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场监管局红寺堡区分局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以及肉制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
“生鲜灯”作为一种特殊的照明设备,通过特定颜色的光源改变食品的视觉效果。部分经营者过度利用此类灯光美化商品外观,致使消费者在自然光下发现所购产品的实际颜色、新鲜度与购买时的视觉感受差异较大,进而引发消费纠纷。
执法人员组织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进行及时整改,在自查自纠的同时,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直击“美颜”隐患,杜绝使用或变相使用“生鲜灯”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该局还通过经营户微信群提醒、实地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使用“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推广使用合规照明设施,坚决摒弃各类“生鲜灯”,进一步增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规定。(何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