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4
今年第一季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共接收投诉、举报1424件。其中,接收投诉1053件,已办结747件,调解成功26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0.85万元;接收举报371件,属实立案31件。
图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开展诚信经营宣传和指导商家如何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
据了解,投诉主要集中于食品安全、售后服务、合同、质量、价格、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在商品类投诉中,共接到商品类投诉710件,已办结468件,调解成功152件,诉转案5件,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食品(218件)、家居用品(181件)、服装鞋帽(46件)。食品类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包装标签标识、食品内有异物或变质、食品过期、食品分量不足等;家居用品类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商品、产品质量等;服装鞋帽类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服装开线或起球、鞋类售后维修、实体店购物退换货争议等。
在服务类投诉中,共接到服务类投诉343件,已办结279件,调解成功109件,诉转案1件,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文化、娱乐、体育(61件),餐饮和住宿(55件),物业(29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电影院购票退改纠纷、3D眼镜付费争议、预付款(卡)消费争议等;餐饮和住宿服务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住宿房费或押金退还争议、酒店宾馆住宿服务、住宿卫生等;物业服务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物业费价格争议等。
图为兴宾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
在受理举报方面,共接到群众举报371件,其中商品消费举报239件,服务消费举报132件,已核查350件,属实立案31件,已结案6件。举报问题主要是欺诈行为、无照(证)经营、价格违法、食品安全、虚假宣传、计量违法、特种设备违法、药品违法等。
据悉,今年以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领域,采取消费教育指导、倡导诚信经营、开展放心消费参创单位和培育发展ODR企业及培育发展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创百姓满意星级农贸市场、行政约谈、诉转案、社会曝光等工作措施,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放心消费在来宾”的金字招牌。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廖胜华 黄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