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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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解释》通过降低入罪标准、增加入罪情形、规定从重处罚条款、提高罚金适用上限等举措,既体现严格保护,又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是震慑侵权的关键手段。《解释》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解释》坚持严格保护、依法解释、法治统一、问题导向,确保内容科学合理、适应形势发展、满足实践需要,具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坚持严格保护,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二是坚持依法解释,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三是坚持法治统一,确保司法标准一致;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凝聚法治共识。
《解释》共31条,涵盖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的犯罪认定及知识产权犯罪共性问题五部分。一是商标犯罪相关规定。《解释》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同一种商品、服务”“相同商标”“注册商标标识”等认定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在吸收整合原有司法解释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等商标犯罪的入罪标准。二是假冒专利罪相关规定。《解释》规定了“假冒他人专利”的具体情形以及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了入罪门槛。三是著作权犯罪相关规定。《解释》对争议较大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等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在整合原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规定了著作权犯罪的入罪标准。四是商业秘密犯罪相关规定。《解释》进一步明确“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的认定标准,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则,明确了损失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认定标准。五是知识产权犯罪共性问题的规定。《解释》进一步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同犯罪、从重从轻处罚、罚金适用、单位犯罪、没收和销毁等适用标准以及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的具体认定规则。
《解释》协调刑事与民事、行政法律体系,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联动。针对商标犯罪中“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的认定,《解释》强调需审查商标是否指向同一商品来源,而非简单以注册数量计算,体现对商标功能实质的尊重。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解释》细化情节认定与跨界打击,严惩境外窃取行为,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在版权领域,《解释》划清罪与非罪界限,新增技术措施破坏行为的入罪标准,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迈入新阶段。通过系统性整合法律规范、细化司法标准、加大打击力度,不仅回应了创新主体的迫切需求,更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未来,司法机关将以《解释》为指引,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陆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