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1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良田镇市场监管所于近日针对低温贮存的奶制品、肉制品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部分商家将需低温保存的发酵型酸奶、火腿肠等食品违规置于常温环境销售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超市、商场、小区便民店、小食品店及农村食杂店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核查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低温要求,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食品销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及防蝇防尘设施配备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以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升其规范经营的自觉性。通过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低温贮存要求,有效防止袋装酸奶、火腿肠等食品因高温储存导致变质,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
此次检查发现,有2户经营者将应在2℃—6℃保存的酸奶置于常温环境,3户经营者将应在0℃—4℃保存的火腿肠违规常温存放。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这5户经营者立即整改,并要求其严格按照食品储藏条件规范存放。(马秀军 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