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0
4月以来,重庆市云阳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四个维度”全面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肉及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2297家次,责令整改37家次,立案查处肉及肉制品案件2件,移送农业农村委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正式提起公诉1件,抽检肉类产品45组,暂未发现不合格。
聚焦组织领导,拧紧专项整治“责任阀”
县食药安办牵头出台《云阳县2025年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和任务,压实专项整治(主体、监管、属地和行业)“四方”责任。
持续实施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建立的《畜禽屠宰销售一体化协同工作方案》、联合县公安局建立的《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机制,持续深化巩固2024年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凝聚工作合力,协同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实行“科所每周、县局每月、县食药安办每季度”高频调度机制,自行动启动以来,县食药安办组织动员会1次,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题调度会2次,解决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抽检经费、快检试剂购买等具体问题2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聚焦工作机制,稳固专项整治“基本盘”
建立队伍培优机制。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由县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培训考核,组建食品检查员队伍,42个乡镇(街道)和12个市场监管所人员共计69人通过优选、集培、考核成功入库。4月底,县食药安办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云阳县食品生产检查员考核结果的通知》和《关于更新云阳县食品生产检查员库的通知》。
建立互查互评机制。对12家2024年新办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交叉互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肉制品、小作坊是否生产发酵肉制品、申证条件是否持续保持、是否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等问题。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与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检验检测机构、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建立“行刑纪技媒”共查机制,针对肉类企业、夏季夜市、外卖餐饮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题检查,抽检肉类相关产品48组,快检32组,对2家肉类经营者下架外卖平台处理。
创新行业激励机制。建立“网络肉类产品经营者监管工作综合考量评价机制”,根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监管“白名单”和“黑名单”;建立“外卖肉类经营者红黑榜”;持续推动行业自律,有效提升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建立数字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瞄靶、线下打靶”,1000余家肉类生产经营主体入驻“阳光餐饮”“阳光工厂”,AI摄像头覆盖1300余个关键点位;近3000个肉类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阳光码”“溯源码”和“渝猪码”,推动肉类产品实现全过程追溯。实行“非现场”指导+科所双线联动模式,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弥补监管人员不足等短板。
聚焦排查研判,守护肉类产品安全“兜底线”
建立“一账一单”。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全县3000余家肉类生产经营者等近一年来的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和问题线索清单,坚持靶向监管,共梳理共性问题线索8个。
强化风险研判。建立肉类产品安全风险“县级—局级—科所级”三级研判机制,开展肉及肉制品县级风险研判1次,梳理解决肉类产品个性风险隐患2个。
专家问诊研判。组织技术专家、业务骨干对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对4家肉类企业、商超和餐饮进行全过程“把脉问诊”,发现并指导解决风险隐患10个,从源头阻断风险隐患传播链。
聚焦全链防管,筑牢肉类产品安全“防火墙”
预防为主,事前严防。利用校园、党课、社区活动和“新媒体+”,发布《致全县线上线下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提醒告诫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公告》和《肉类产品消费提示》,举办宣讲活动2场,发布短视频1期;组织风险防控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2次,培训230余人次,覆盖全县所有肉制品生产企业和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约谈肉类生产经营主体21家次,涉及44人次。
强化监管,执法严控。对全县110家肉类企业、500余家餐饮、1400余家肉及肉制品经营者、9个农贸市场和216个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责改整改37家次。监督抽检肉类产品48组;接收肉及肉制品投诉举报3件,查实并立案查处2件,移送相关部门1件。
行刑衔接,事后严惩。建立行刑“双向衔接”机制,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消除追责盲区,防止“不罚不刑”,增强工作合力,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正式提起公诉1件。
阳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