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5-15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出台的《宣城市部分商品和服务可不实行明码标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形成了“豁免清单+刚性约束”分类监管新模式,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的同时,筑牢消费者权益保障防线,实现法治框架下的制度创新突破。
《规定》共十七条,明确适用范围为宣城市行政区域内线下交易,打破了传统“一刀切”监管模式,通过精准划定豁免边界,对个性化定制服务等小微经济领域实行明码标价豁免。《规定》同步建立价格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既降低小微经营者合规成本,又保留重点领域监管刚性,实现“松绑不松责、放权不放任”。
《规定》以“场景化思维”划定明码标价豁免范围,明确不可撤销服务必标价、价格欺诈必追责两条监管红线,对可不标价的商品和服务,鼓励经营者自愿标价。《规定》同时结合宣城市实际选定农村集市等传统交易、古玩等特殊商品、个性化定制商品与服务“三类场景”实施柔性管理,明确可不实行明码标价。
《规定》明确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豁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规定》实施后,宣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跟踪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豁免范围。同时,鼓励经营者对可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明码标价,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效,通过动态调整豁免清单、完善智慧监管系统等举措,全方位加强制度供给、技术赋能、信用约束,实现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双提升。
□姚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