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新闻 > 

石嘴山发布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5-05-19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

于日前向各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出了有关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中明确提到,严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严禁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欺骗消费者。严禁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严禁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严禁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严禁使用“生鲜灯”干扰消费者对肉类产品的感官认知。

在餐饮服务领域,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严禁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等肉制品。严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标识与实际投料不相符。

在网络销售领域,严禁在网络交易平台或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销售“三无”“山寨”等假冒伪劣肉制品。

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还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童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