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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发布时间:2025-05-19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市场监管局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该局要求,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法治监察科要将每年行政检查频次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的,法治监察科要及时跟踪监督。    

在检查程序方面,该局要求法治监察科牵头负责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根据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管,实现“高风险强监管、低分险少干扰”。施行政检查前,检查人员要落实“扫码入企”,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时间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牵头检查科室出具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提前通知企业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坚决执行不少于两人持证上岗、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行政处罚结束后,通过行政检查对象“回访”,强化查后跟踪指导,帮助行政检查对象合规经营,聚焦执法“后半篇文章”,打造“处罚有力度、整改有精度、纾困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何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