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5-23
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在新疆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营造“无事不扰、有因必查”的良好营商环境。
据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建立触发式监管经营主体名录库,先行将自治区非重点领域一般行业中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的经营主体纳入名录库(第一批),并按照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更新频率,对纳入名录库的经营主体实施动态调整。
为提升监管效能,该局建立触发式监管事项清单,按照风险事项对企影响程度、引发风险后果的不同,设置单项触发、综合触发两类事项清单。目前,已梳理单项触发事项15项(均为单一影响较大的风险事项)、综合触发事项18项(均为单一影响不大但累积起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事项)。两类触发的每个事项均设置监管红线和预警黄线,按触线情形不同实行差异化管理。红线一触即查、严管严处,黄线预警提醒、包容审慎,通过纠治并举、精准施策,惩防结合、更重预防,在守牢底线的同时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优化触发式监管智慧平台,依托新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优化升级触发式监管模块,加强风险动态监测,精准定位监管对象,准确实施差异化监管,助企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规避信用风险,实现监管闭环。
□贾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