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5-28
本报讯 今年6月至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利用3个月时间,组织开展食盐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食盐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筑牢食盐安全防线,保障群众“盐罐子”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聚焦群众关切,对全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配送企业、食盐零售点和食盐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碘盐有效期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合规性、零售点进货渠道合法性及含碘食盐质量安全情况。
整治行动中,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采购使用散装食盐或包装标识不合格食盐、非食用盐假冒食用盐、销售不合格碘盐或者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跨区经营企业与无食盐定点批发资质的经营者合作或以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名义批发食盐等。该局通过核查销售记录、溯源等方式,查实经营方式、销售票据、销售配送合同等,查处非定点批发企业批发经营食盐的行为。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食盐批发企业、食品加工用盐单位、中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点以及宾馆饭店、饮食摊点、机关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排查食盐质量安全隐患。
□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