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6-05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某网店存在销售未经认证产品的举报线索后,立即对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启动“综合查一次”检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当事人销售的电陶炉产品并非标签上的生产厂商生产,构成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品的违法行为。此外,当事人在网店内发布“出口欧洲!线下1899!工厂清仓”等广告语,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商品销往欧洲或者在线下售卖1899元/台的记录,分别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虚假的价格比较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对应的罚则,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件解析
本案是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以“综合查一次”模式破解复杂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实现了通过一次上门检查穿透多重违法线索的综合性执法行动的目标。
违法行为的多维穿透与综合监管效能。本案以举报线索为切入点,将执法范围进行拓展,贯穿认证认可、广告宣传、商品标签、价格等多方面,这种“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监管方式,既避免多次执法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又精准打击了隐蔽性、关联性的违法行为,充分彰显综合监管优势。
法律适用的精准衔接与裁量平衡。本案属于聚合性违法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分别定性、实施并罚。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符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情形,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通过跨领域法律适用的系统性审查和严格遵守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的做法,既保障了法律的权威性,又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法治精神。
信用监管与包容审慎的协同作用。本案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刚柔并济”的治理思维。一是柔性引导,对当事人的整改行为予以肯定,在裁量时作为减轻处罚依据。二是刚性约束,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利用信用惩戒机制长效震慑。三是合规指引,利用三书同达制度,向当事人推送《电商经营合规指南》等,帮助企业合规运营。这种“惩戒+教育”的协同模式,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引导了经营主体从“被动受罚”向“主动合规”的转变。
办案启示
随着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违法行为也呈现出千头万绪、潜踪隐迹等特点。本案的办理给应对执法监管难题提供了新启示。
“综合查一次”对复杂案件的破解价值。本案的典型性在于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制定检查清单,实现了从“单一问题核查”向“全链条风险排查”的转变。执法人员在检查电陶炉认证认可问题时同步查验商品来源、广告、价格等内容,既提升执法效率,又激发市场活力。
数字化赋能在综合监管中的实践启示。本案中,执法人员利用网店广告智能监测,结合后台智慧数据分析来发现问题,体现了数智监管的效能核心作用。同时,通过搭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将违法行为标签化编译与信用风险挂钩,实现跨部门数据深度共享,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实现“审管执信”有效闭环。
执法能力建设与跨部门协同的迫切性。面对复杂的网络交易案件,需要以执法能力建设为导向,同时注重部门协同。一是强化法规融通学习,针对高频适用法律开展靶向培训,建立跨领域知识更新体系。二是深化法治理念实践,通过公职律师参与机制,确保法律适用精准、自由裁量规范。三是完善协同执法链条,形成“线索联查、问题联治、风险联防”的立体化监管格局。
本案的成功办结,是市场监管部门以“综合查一次”为抓手、以法治引领为导向的生动实践,既彰显了综合监管的执法效能,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路径。未来,此类案例的经验转化与模式推广,将加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市场治理新格局。
□包志坚 丁志超 陈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