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无理由退货不应成为无底线退货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6-19

  无理由退货制度(尤其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曾经成效显著,但由于部分消费者滥用退货权,使商家损失大增,引发公平性与可持续性质疑。
  实际上,无理由退货并非无底线退货,其核心是“有界自由”,适用范围和执行标准有法律限定。
  从法律层面看,强制性义务仅限于线上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消费者有权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而线下实体店退货是商家自愿承诺,非法律强制。这是因为线上购物存在“所见非所得”风险,与线下可现场验货的退货需求不同。
  商品适用范围也有明确要求。定制类商品、鲜活易腐品、激活后的数字化商品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退货商品需保持原有品质、功能且配件齐全,轻微查验不影响完好性,商家必须退货,但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造成损坏的,商家可直接拒退。这些边界旨在防止制度被滥用,避免退货权异化为“无限试错权”。
  然而,当无理由退货突破法律边界,演变为无底线退货,会带来多重负面效应。
  一是恶意退货激增:“试穿族”“体验党”泛滥,服装损耗率攀升;数码产品激活后退货,商家承担高额翻新成本;职业退货团伙通过调包手段牟利,损害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扰乱市场公平秩序。逆向物流成本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成本转嫁导致价格攀升;举证责任失衡,商家因举证难承受损失。
  三是削弱诚信守约体系。消费者满意度两极分化,滥用退货权导致的消费纠纷逐年递增,削弱制度可信度。
  为防止无理由退货滑向无底线退货,需构建“有限权利+精准约束”平衡体系,强化制度弹性与执行刚性。
  制度层面,要建立目录管理机制,定期更新无理由退货商品分类,规范商家退货范围,严禁随意扩大不退货商品类别;优化责任分担,设立退货保险共担基金,补偿恶意退货损失;完善退货审核流程,简化商家举证流程,允许“视频验货”作为有效证据。
  技术层面,建议明确界定商品完好标准,利用AI手段辅助个案判定;优化商品展示和信息透明度,减少因误解产生的退货需求;整合物流、支付、质检数据链,建设全国退货大数据平台,开发智能模型预判风险;推广可循环包装,降低逆向物流成本,建立退货商品再加工中心。
  教育层面,建议通过平台弹窗、公益广告、典型案例等方式普及无理由退货政策规定,明确合理退货边界;引入“冷静期”机制,减少冲动退货;培育消费者诚信守约意识;引入信用评价体系,约束频繁退货的消费者。
  无理由退货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其生存基石在于“有限性”。无底线退货,则会导致商家成本激增、市场信任崩塌,最终反噬消费者福祉。2025年取消“仅退款”等政策,标志着无理由退货从制度层面进入“精准治理”阶段。未来,要坚持法治框架与技术赋能双轨并行,加快构建完善的智能退货治理体系,推动“无理由”向“有边界”转型,实现消费权益保护与商业良性发展的动态平衡。

□汤三军 刘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