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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14条措施规范涉企检查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6-19

  本报讯 (记者 祝 富 通讯员 郭磊峰)6月18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服务型执法相关文件精神,该局近日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以14条具体举措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用心护航经营主体发展。
  据悉,此次出台的措施围绕规范检查程序、压减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三大目标展开。
  在规范检查程序方面,该局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资格,严禁第三方机构开展行政检查,并编制检查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前须提前告知企业时间、内容及依据,并对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确保检查过程阳光透明。
  针对企业反映的检查频次过多问题,该局推行“内部综合查”和“跨部门联合查”,整合“双随机”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次。同时,将低风险事项列为“无事不扰”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为提升检查质效,该局健全“风险+信用”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守法情况等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并动态调整检查比例和频次。此外,该局通过自动巡查、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检查方式,以及“政务通”App扫码入企、检查数据实时上传等手段,实现检查全程可追溯,推动监管智能化、精准化。
  据悉,该局目前已在官网“企业通”栏目公示检查主体、检查事项目录清单、年度检查计划、检查标准和文书,今年以来累计压减各类检查60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