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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6-2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守护民生安全,持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市场监管的更大贡献。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营主体茁壮成长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既是企业所盼,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量质齐升。持续开展“厅局长坐诊接诉”和“进企业、送政策”行动,为126家企业解决诉求153项,“点对点”服务经营主体22.7万家次;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满意办”,实现全天候不间断在线智能服务。截至2025年5月底,全省经营主体达到688万家,同比增长4.3%,千人经营主体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家。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部署。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壮大“三大经济”,实施好新一轮经营主体培育三年行动,全力推动经营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强化助企帮扶。深入推进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经营主体,切实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加大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力度,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贷款进行贴息,提高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涉企收费检查。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
  优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企业跨省迁移、个转企“一件事”,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入宣传解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规章、文件,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
  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和“扫码入企”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持续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实施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现执法办案全程信息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践行监管为民理念 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直接面向经营主体,离人民群众近,必须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秩序维护者、安全底线守护者的重要职责,2024年以来,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政策措施文件近2万件,修订、废止或不予出台646件,同比增长69.1%;查办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等违法案件3.6万件,受理投诉举报30.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30.8万元,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大力整治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妨碍市场有效运行的突出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
  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健全会审、抽查、考核、举报、重大政策措施审查等工作规则,推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和抽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对拟由政府出台的文件做到应审尽审。依法查处和规制公共事业、医药、建材等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
  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推进电子计价秤、民用“三表”等综合治理和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民生计量等涉及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开展学校、医疗机构收费监督检查,加强旅游领域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消费维权。扎实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景区,完善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制度,提高监管执法的靶向性和前瞻性。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基层消费维权和消费教育网络。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关系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把监管执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动态完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制定《行政执法行为八项注意》和《行政执法廉政纪律告知书》,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坚强后盾和有力保障。要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强化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条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髓要义。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开展“清廉市场监管”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大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和《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持续健全监管执法规范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服务型执法,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扩充法律智库。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良好风尚。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