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6-26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努力践行监管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理念,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构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量权制度体系,大力提升行政执法的准度、温度与力度,以准度立规则,以温度优服务,以力度强监督,努力以可视可感可行的实际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立足规范执法有准度,动态调整行政裁量基准
拓展扩大裁量领域。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四次修订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统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5类行政行为裁量权基准,共计803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42部,为避免基层执法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等提供了裁量依据。
细化量化裁量幅度。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市场监管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问需于基层,调研于一线,针对基层法律法规适用中的问题困惑,对照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逐项明确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标准和处罚权限,区分免予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裁量阶次,以及不同处罚幅度情节的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等具体情形,增强裁量权基准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丰富增加裁量内容。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发挥信用监管制度作用,在处罚裁量权基准中增加公示期限规定,明确不同裁量阶次的公示期限,包括情节轻微免予处罚不予公示、适用“较轻”幅度处罚公示期三个月、其他处罚公示期三年。公示期限的明确,有助于经营主体预判自身行为法律风险,稳定经营预期,也有助于经营主体掌握失信修复、重塑自身信用的规则制度。
立足执法服务有温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优化更新免罚清单。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更新升级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版),将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等12个业务领域142项事项纳入首违免罚事项清单,最大限度给予违法经营主体改正机会,为广大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办理免罚案件4567件。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完善首违免罚制度做法入选2024年河北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探索建立减轻处罚清单。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联合省司法厅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包括网络交易、公平竞争等4个业务领域10项处罚事项,顺应经营主体对建立容错机制的诉求,破解基层在适用减轻处罚时“不敢、不愿、会”的困境。
规范免强制措施清单。落实整治“乱查封”部署,减少因采取强制措施对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制定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涉及广告、知识产权等6个业务领域12项情形,明确对列入清单事项采取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约谈等措施,坚持批评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立足执法监督有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落实专项执法监督机制。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社会反映强烈重点执法问题和全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每年组织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升执法质量、落实“三项制度”等纳入监督范围,对发现的36类执法不规范问题予以通报并指导整改。
落实处罚案卷常态化评查机制。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连续6年开展案卷评查,通过各市推荐和在案件系统随机抽取方式,对各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场监管局实现全覆盖评查,省市场监管局直接评查案卷786卷。2024年,组织全系统开展处罚案卷抽查评查,抽查案卷1.9万卷,抽查比例达25.82%。目前,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组织开展2023年以来的涉企处罚案卷“回头看”专项评查。
落实争议纠纷化解机制。制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争议纠纷行政调解办法,针对因行政执法引起的争议纠纷,明确“谁作出、谁调解,谁负责、谁调解”的原则,成立行政调解小组和三个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行政调解流程。连续两年组织全系统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区域性风险,制发问题提示函,开展防范执法风险培训,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段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