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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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此次共公布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充电服务时搭售服务案、青岛骊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大旺糖果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案和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查办未经检疫检验肉类食品案。
在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充电服务时搭售服务案中,当事人上线“安心充电”保障服务,该项服务是充电时搭售的一项有偿服务。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将搭售服务作为默认同意选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但是当事人发现问题后主动协调软件平台取消搭售服务,调查期间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主动退还搭售服务期间取得的保障服务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
据介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通过将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推动裁量统一、过罚相当,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程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