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7-14
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在缺乏统一执法指南和制度保障的情况下,部分执法人员未把握好法理情、时度效,以致部分公众认为“天价芹菜案”“拍黄瓜案”等案处置过重,“鼠头鸭脖”“油罐车混装”等案又处置过轻,容易损害政府公信力。目前,形成一套涵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为民宗旨的服务型执法体系,已成为亟须破解的难题。本文以食品安全领域为切入点,通过对理论基础、适用范围等进行深入研究,为转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方式提供对策与路径建议。
理论基础
服务型执法通过依法严惩、依法免罚或从轻减轻、行政约谈等方式,对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注重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而传统执法依赖查封、扣押、吊销执照等强制性、惩罚性的执法方式,与行政相对人“硬碰硬”,过分强调震慑效果,导致小微经营主体不理解不接受,易激发社会矛盾。在实际工作中,要理清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与服务型执法的辩证统一关系,明确二者不是非此即彼,而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从重或从轻都须依法行政,防止矫枉过正,一味实施服务型执法而偏离“四个最严”底线。
食品产业是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产业链条长,从业人口多。当前国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有613万余户,小微经营主体占比超过90%。食品安全领域服务型执法是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预防违法为核心,以多元化执法为手段的新型执法模式。在食品安全领域推行服务型执法很有必要,不仅有利于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认可度和接受度,预防和减少舆情发生,还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服务型执法实现路径
开展执法前服务。普法宣传。各级相关部门牵头抓好食品安全宣传矩阵建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抓好各自领域宣传主阵地,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数据运用。收集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抽样检测数据,注重执法“靶向性”;共享运用其他部门关于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数据,提高执法协同性;依托“天府市场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提升执法有效性。
风险预警。依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主体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进行智能筛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做好执法中服务。
说服教育、鼓励纠错。采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说理式教育,让生产经营主体感受到监管有力度、执法有温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对共性问题,采取集体约谈方式,对个性问题,采取上门指导方式,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自我纠错能力,达到惩处效果“事了人和”。
宽严相济、合理裁量。树立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每个执法环节严格依法行政,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利。运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川渝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川渝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统一裁量尺度,解决“柔性执法”尺度难把握的问题。
对于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假造假、“两超一非”,屡教不改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应当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可以对标减轻、从轻、不予处罚清单,研究出台从重处罚清单。
强化执法后服务。
案后回访。健全案件回访机制,采取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邀请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督评价;跟踪掌握违法行为纠正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精准帮扶。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智库,有针对性地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从原料采购、存储、运输、生产工艺等方面,帮助行政相对人查找违法原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信用修复。提醒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确保“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建立“线上+线下”受理模式,避免行政相对人多跑腿;建立信用修复快办机制,对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及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的企业,按规定开通“绿色通道”。
实施对策建议
完善食品安全“服务型执法”制度体系,解决合法性与合理性难兼顾问题。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重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案件难点堵点问题,组织研讨交流,统一行政案件办理及司法审查标准和裁量尺度,规避执法风险。推行《川渝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为执法人员实施服务型执法提供准确的可操作的裁量依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细化容错纠错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程序,降低执法风险,消除执法人员顾虑,调动和保护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锻造高素质阳光执法队伍。选拔服务意识强的执法人员,开展服务理念教育,锻造用心用情为民服务的阳光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技能、文书制作、沟通技巧等培训,并建立执法服务质量考核机制,锻造精通专业知识的阳光执法队伍。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程序,锻造严于律己、秉公办案的阳光执法队伍。
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对移动监管、执法终端实施在线监督,监督执法行为异常情况。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不规范及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利用算法模型比对智能分析及时预警。深度分析执法数据,为制定执法策略提供数据支持。为经营主体提供反馈渠道,由被动监管转为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运用新媒体,发挥“政”能量。对可能引发社会舆情的执法问题,发布权威信息,进行深入解读,抢占舆论高地,避免谣言滋生;倾听公众声音,积极回应网友留言、提问,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建立跨部门协作,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分析网络舆情,快速响应热点话题。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内江市市场监管局服务型执法理论研究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