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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六起通过保健品虚假宣传进行“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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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6起通过保健品虚假宣传进行“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
  这6起案件分别是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桧芳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德积徳优迪斯超市虚假宣传案,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伦伦食品店虚假宣传案,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星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播间虚假用户评价案,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梧桐之家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桧芳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中,李桧芳食品经营部(以下称当事人),通过签到打卡、集中授课、视频讲解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宣称其所售的大蒜油凝胶糖果、珍硒虫草浸提粉、美元水松、山药牛髓粉等具有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压、治疗冠心病等功效。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产品均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且不能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处10万元罚款。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谋划、靶向发力,及时研判处置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有效打击药品、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行为,防范经营主体通过虚假宣传加剧“内卷式”竞争取得积极成效。

□仲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