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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发布时间:2025-07-23

“我们按照药品管理‘四个最严’要求,将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融合,依法严厉查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7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该局联合自治区药监局来宾检查分局,多举措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此次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药品经营全链条可追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构建市、县、乡(镇)三级跨层级专项检查,实行检查全覆盖、无盲区。

行动中,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将“总部+连锁企业+门店+使用单位”等联动检查方式相结合,采取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双随机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措施。主要检查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制售假劣药,是否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篡改企业计算机系统数据,是否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是否未按照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否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情形。

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和使用单位责任,该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运用连锁总部延伸检查连锁门店、连锁门店倒查连锁总部、现场药品和票据检查、计算机检查、药品储存和使用检查等方式,实现“七统一”目标,即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同时,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实行靶向监管,着重以网络销售、既往发现问题较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从投诉举报、网络销售监测、监督抽检、舆情监测等渠道,排查药品经营行为风险隐患。该局还通过跨层级联合检查,压实各相关方主体责任,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构建药品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精准画像+靶向施策”目标,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药品监管格局,提升药品监管效能。

此外,该局采取座谈会、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入药品经营单位和药品使用单位。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主体和使用单位936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650余份,排查风险隐患168个,已责令整改80个,其余正在限期整改,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5件。

□廖胜华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