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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7-24

  2025年6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密集公布了十批典型案例,大部分涉及“内卷式”竞争,案件覆盖产品质量、虚假广告、直播乱象、侵权假冒、网络不正当竞争等领域。记者对这些案例进行分析发现,这些案例如同一个个切片,真实展现了市场恶性竞争带来的严重后果:当企业不再比拼质量创新,而是竞相突破底线时,最终吞噬的是消费者安全、市场秩序与行业未来。为了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净化市场竞争生态,需多方协同发力,探索根治“内卷式”竞争的突围之路,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产品质量领域:“内卷”下的安全底线失守
  当市场竞争异化为“逐底竞争”,产品质量便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部分企业为追求短期价格优势,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甚至公然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这种“内卷式”竞争直接导致大量劣质产品流入市场,严重威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市场信任基础,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它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侵蚀“中国制造”的质量信誉和长远竞争力,将整个行业拖入低质低价的泥潭。
  典型案例揭示出冰山一角:在河北凯杰源动力案中,室外健身器材不符合国标且伪造检验报告,严重威胁使用者安全,损害公共设施信任;在四川鑫尚仁消防案中,生产销售大量未经认证灭火器,这些灭火器在火灾中无法发挥作用,隐患巨大;在浙江云和启育玩具案中,榫卯积木存在“锐利尖点”,威胁儿童安全;在海南环城电线电缆案中,劣质电力电缆流入工地,大幅增加电气火灾风险;在上海可旺安城桥车行案中,销售非法改装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导致爆燃事故频发,成为城市安全痛点。
  产品质量领域的“内卷”是对安全底线的系统性挑战。它让本应保障安全的产品沦为隐患源头,不仅造成即时人身伤害风险,更透支社会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摧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违法广告领域:虚假繁荣与信任崩塌
  在流量为王的焦虑驱使下,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制造焦虑成为个别商家“内卷”突围的“捷径”。违法广告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虚构数据、编造故事、滥用权威、混淆概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决策。这种恶性竞争不仅掏空广告的真实价值,更污染消费环境,让消费者陷入选择误区,最终导致市场信号失灵、资源错配,诚信经营的企业反而被边缘化。
  “话术内卷”的典型乱象:在成都韩后医美案中,虚假承诺解决肌肤问题,利用外貌焦虑牟利;在郑州市野筋骨贴案中,虚构背景与疗效,欺骗病痛人群,延误病人治疗;在上海颐摩“赛乐瑞pro”案中,普通食品宣称医疗功效,误导患者;在海口华夏通轮渡案中,捏造信息制造恐慌,破坏绿色出行政策;在上海猩享乐活案中,鼓吹“高收益无风险”租赁,隐瞒风险诱导投资。
  违法广告是“内卷式”竞争在信息层面的集中爆发。它摧毁市场信息的真实性,让消费者在谎言迷雾中无所适从。这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更扭曲了市场竞争的评价标准——经营主体比拼的不再是真实力,而是谁的“故事”更动听、谁的“套路”更深。长此以往,市场将陷入“谎言驱逐真相”的信任危机。

直播电商领域:流量迷局与信任透支
  直播电商的爆发式增长成为“内卷”的新战场。为在流量争夺战中胜出,部分经营者不惜虚构人设、数据造假(刷单、刷观看量)、虚假承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设置兑奖陷阱。这种“内卷”催生了“唯流量论”的畸形生态,将资源过度倾斜于营销噱头而非产品与服务本身,导致消费者体验恶化,侵蚀新业态的信任根基。
  镜头背后的“潜规则”:在海南聚广众达案中,虚构成功案例兜售网课,承诺退款无法兑现,欺诈创业者;在宁波优多家居案中,篡改中奖名单进行虚假有奖销售,损害信赖与公平;在湖南衡山何某某刷量案中,为直播间刷虚假人气,扭曲市场反馈,淹没诚信主播;在成都樊星传媒案中,无依据宣称“全网销量第一”,利用模糊话术误导消费者;在江苏南通潘某某羽绒被案中,鸭绒谎称鹅绒,化纤混纺冒充全棉,虚构荣誉,“挂羊头卖狗肉”。
  直播电商“内卷”的本质是信任的提前透支。当流量与销量可以“刷”出来,承诺可以随意打破,产品可以货不对板,消费者对直播购物的热情终将退潮。这不仅扼杀行业的创新活力,更将新兴的消费模式引向歧途,最终损害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长远未来。

侵权假冒领域:绞杀创新与秩序颠覆
  “内卷式”竞争最直接的表现之一,便是对知识产权的肆意践踏。假冒名牌、盗用技术、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以极低的违法成本窃取他人长期投入积累的创新成果和市场声誉。侵权者凭借“山寨”产品的低价优势挤压正品市场,导致创新者血本无归,扼杀企业进行研发投入的动力,破坏“创新—回报—再创新”的市场良性循环。
  “盗取式竞争”的代价:在重庆侯氏鞋业案中,制售假冒国际品牌鞋具,案值巨大,侵害品牌权益,损害国家形象;在上海卡牌案中,设计生产侵权卡牌,破坏正版市场,打击创作源头;在安徽芜湖云翔航空案中,窃取“复合材料螺旋桨固化工艺”核心技术,阻碍新兴产业发展;在浙江舟山杨某某螺杆案中,贿赂员工窃取核心图纸,暴露工艺泄密风险;在广东“Kayou”卡牌系列案中,“打孔抽卡”替换高等级卡牌后塑封销售,欺诈消费者。
  侵权假冒是“内卷式”竞争对创新生态的致命打击。它让“走捷径”替代了“走正道”,让“抄袭”打败了“创造”。这不仅侵害特定权利人权益,更动摇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基。当创新者无法获得应有回报,整个经济将失去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陷入低端模仿的死循环。

网络不正当竞争领域:生态毒化与规则破坏
  互联网的虚拟性与技术性为“内卷式”竞争提供了新“玩法”。数据爬取、流量劫持、恶意干扰(如恶意批量下单退货)、商业诋毁、软件混淆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这些行为利用技术手段或平台规则漏洞,不正当地获取竞争优势或直接破坏对手正常经营,污染网络空间的商业生态,让竞争沦为一场没有底线的“技术暗战”。
  数字空间的“暗箭”:在江苏镇江微枫软件案中,研发软件非法爬取平台数据,实质替代原平台与商家;在浙江杭州谷邦科技案中,为“控价”恶意批量购买目标商品并退货,致其亏损、降权、声誉受损;在浙江湖州凌迈刷单案中,组织虚假交易刷单,污染信用评价体系;在重庆潮玩秒拍案中,软件名称刻意攀附知名平台,制造混淆攫取流量;在云南瑞丽璞赢珠宝案中,雇佣演员进行虚假场景展示,伪造“一手货源”欺诈消费者。
  网络不正当竞争是“内卷”在技术加持下的升级形态。它破坏的是数字经济赖以生存的信任基础、数据规则和公平环境。当技术沦为不正当竞争的工具,当平台规则被恶意利用,网络空间的商业生态将加速恶化,最终损害所有参与者的利益,阻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构建长效机制: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突围之路
  专家指出,根治“内卷式”竞争顽疾,需从监管、企业、社会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强化监管“组合拳”,提升执法震慑力。一是行刑“无缝衔接”。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智慧监管赋能。深化大数据、AI技术在网络售假、刷单炒信、违法广告监测中的应用,实现精准预警、快速锁定、高效查处。三是信用联合惩戒。严格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屡罚屡犯、主观恶意明显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融资限制等联合惩戒,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四是深化区域协作。针对跨地域产业链案件,建立高效线索移送、证据互认、执法联动机制。
  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合规“防火墙”。一是平台治理前移。压实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健全入驻审核(验照)、内容巡查、违法处置、线索报告等机制。二是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尤其平台内经营者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广告审核、知识产权管理、数据合规体系,将合规要求融入业务流程。三是商业秘密保护升级。企业须健全涉密信息分级、技术防护、员工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离职审计等制度,筑牢内部防线。
  共建社会共治,涵养健康新生态。一是畅通维权渠道。优化12315平台,支持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提起公益诉讼,降低维权成本,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二是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各行业制定反“内卷”竞争公约,抵制低价倾销、虚假宣传、数据造假等行为,倡导优质优价、良性竞合。三是提升消费素养。加强宣传教育,揭露“内卷式”竞争常用伎俩,引导消费者理性辨识、科学消费,“用脚投票”支持诚信商家。
  整治“内卷式”竞争,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它呼唤着监管利剑的高悬与精准、企业主体的自律与担当、社会共治的协同与深化。唯有凝聚多方合力,构建起“不敢卷、不能卷、不想卷”的长效机制,方能打破低水平竞争的魔咒,让市场竞争回归比拼质量、创新、服务的本源。

□本报记者 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