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新闻 > 

浙江消保委:探索建设现代消保文明体系 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25-08-04

近年来,浙江省消保委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源头治理,探索建设现代消保文明体系,以“知识导向”“素养导向”并重理念,积极构建经营者诚信、消费者理性“双向”引导机制和普法普知识“双普”宣教机制,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宣教品牌,消费教育工作实效性明显提升。

“三式”宣教,由点至面强化普法宣传

靶向式普法,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性和引导性,聚焦汽车、家居等大宗商品消费、预付式消费、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盲盒消费等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领域,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工作,以“事例+剖析+法条”的形式,使普法活动由宏观转向微观,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研式普法,多层面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加强向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基层消保委的普法宣传,并公开征集消费者意见,通过开门立法的方式,切实提升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全域式普法,依托全省1130家消费教育基地和431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将普法宣传、法治培训等服务,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共享法庭”广泛吸纳公益律师、行业专家等加入,一些地区组建“共享法庭”专家智库团、公益律师服务站等,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2025年,在温州试点“人大代表+消费维权”新模式,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及涵盖法律、经济、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人大代表,推动普法工作更加融入基层治理。

“双向”引导,一体同步推进主题宣传

经营者诚信教育和消费者理性教育一体化同步推进。面向企业端,相继推出“普消法铸诚信”“消法进企业”主题活动,全省每年开展宣传活动近千场。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颁布后,聚焦家装、家电、电商、快递、金融等重点行业,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举办公益讲座、“一企一课”等形式,抓好对重点经营者的普法教育,已开展8场“消保条例进企业”活动。面向消费者,先后发起“守护安全”百场消费教育、“共促消费公平” 千家讲坛、网络消费安全教育、“防范养老诈骗”等主题系列活动,聚焦社区、乡村、学校等重点场所和“一老一小”重点群体,送法律送知识,推动重点群体重点区域消费教育活动高频率广覆盖。2024年,联合省委老干部局发起“放心消费第一课”进老年大学活动,把“消费知识讲座”和“消费便民服务”带到校园,零距离守护银龄消费安全。在丽水试点推广“放心消费第一课”模式,通过构建特色消费教育课程体系、“课程+活动”宣教模式和“消保委主动+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富有特色的老年消费教育市域实践样本。

“矩阵”宣传,多端融合扩大宣教半径

巩固传统纸质端载体,以学消法学消费知识案头书为定位,常态化开展“学法知识手册”和“消费教育科普手册”宣传。结合大型活动和日常工作,向服务对象免费发放。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创设“消费浙里说”宣教品牌,与消保委委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及重点行业协会联动,建立“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专业支撑”的三维联动机制;加强热点追踪分析,形成“问题导向+场景化解读”的创作模式;畅通抖音等社交平台重点推送渠道,在内容生产上确保权威,在传播形式上力求喜闻乐见。目前,融合情景剧演绎、以案说法、专家点评等形式,共推出“消费浙里说”短视频105期,依托消费宝、省消保委官微、抖音号和快手号多平台传播,每期全网播放量达到10万以上,累计播放量超1800万次。此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还开设“学法微课堂”和“消费教育微课”,集结全省消保委系统资源,共同打造“指尖上的消费知识补给站”。联合浙报集团共建《放心消费“浙”里最美》品牌栏目,借助浙江日报、潮新闻等平台,让消费科普宣传更强劲。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靳洁 郑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