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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工作

发布时间:2025-08-0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积极畅通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渠道,引导经营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助力经营主体重塑自身信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咨询专线,借助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告知咨询电话、信用修复的范围方式、信用修复条件、信用修复渠道、信用修复应提交的材料等多方面服务信息。积极运用“网上办、寄递办”的工作方式引导企业利用最便捷、最安全方式办理信用修复业务,带给企业灵活便捷的服务体验。

联合市发改委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印发《关于提升平顶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质效的通知》,梳理信用修复所需要提交的一套资料、一套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推广的操作标准。经营主体“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即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河南平顶山)网站上一并修复,切实减材料、减流程、减跑动。

实施“一对一”专人服务,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积极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经营主体通过邮递、邮箱、传真等方式向市场监管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刻办结,真正实现信用修复惠民化、便利化,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多措并举,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联合市营商办、市法治办出台《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经营主体容错机制,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针对年报公示中的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明显错误实施微错容纠,不予列异或行政处罚;对经营主体未能及时提供除整改佐证材料以外的其他相关申请信用修复材料的,可实行容缺办理,先行信用修复,由经营主体自行承诺限期补齐申请材料;确需进行实地核查的,可以结合视频连线、图片打印等方式进行综合研判,实行容缺受理,待具备实地核查条件后再进行实地核查。

全流程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对正在申请信用修复的全程跟进,通过开展“科(股)长走流程”和企业同行等活动,深入掌握企业难点堵点问题,及时解决,让企业在信用修复事项办理中感受政府部门的服务理念和办事效率。对信用修复后的企业,发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经营主体承诺书,推动行政执法向“惩教结合”转变,切实做好经营主体违法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受理修复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97278条,有效减轻了经营主体经营压力,提振发展信心。

□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