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4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局长万鹏率队,深入资溪、广昌、南丰县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环节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市场末端,对资溪、广昌、南丰多家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销售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车辆以及虚假宣传等行为,是否进货台账与销售记录,在售车辆是否有铭牌标识、产品合格证明及强制性认证(CCC)标志,以及是否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关于规范电动三、四轮车经营行为的告知书》,并详细询问商家对相关国家标准及销售政策的了解程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与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打击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改拼装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督导组强调要持续对电动三、四轮车市场进行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力求监管做到“三个不”。监督标准不降,要严把源头准入,动态检查全覆盖,紧盯关键环节,杜绝违规改装。制度要求不松,健全全链条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动态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宣传力度不减,要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自觉选购合规车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徐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