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8-15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我曾轻信某美容院能消除老人斑的美容广告宣传,做了258元的美容项目后,又在店员引导下购买了5000元美容套餐。”8月12日,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的消费者谭先生告诉记者,当发觉上当受骗时,其要求美容院退款,却被已签订协议为由拒绝。投诉后,经兴宾区市场监管局城北市场监管所调解,才拿回定金并终止协议。
“谭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当前,老年人在消费中上当受骗的情况时有发生。”来宾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近期对涉老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在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执法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护航“银发消费”工作走深走实。
该局推动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老年大学、进农贸市场、进广场等,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科普识别虚假广告、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等消费维权知识;定期向社会发布老年人消费警示,公布所查处的侵犯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公布12345和12315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老年人投
诉举报。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发放老年人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老年人消费知识讲座21次。
为强化消费纠纷调解,该局成立护航“银发消费”工作专班,构建市、县、乡(镇)三级“银发”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宣传、预防、调解、查处、曝光”社会共宣共治机制,做到投诉一到、立即赶到、马上调解,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局着重对保健品销售场所、理疗场所、商品展销会、美容院等全市428个涉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整治,检查其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齐全、是否明码标价,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和夸大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行政指导,开展行政约谈8次,要求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诚信守法经营,不得虚假、夸大宣传,确保消费纠纷不出门店,让老年人明明白白消费。
“一旦发现违法线索,我们立即启动‘诉转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消费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如涉及违法犯罪,立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涉老年人消费投诉举报37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1万元,立案查处有关虚假宣传案件6件。
“我们还将加大对相关经营场所和直播平台的监管力度,积极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立体防护网,让‘坑老’新招无所遁形。”该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廖胜华 陈 惠/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