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5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起养老机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因向部分入住老人多收床位费、护理费及餐费,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检查安排,对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时发现,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该公司在收取部分入住老人的床位费、护理费、餐费时,实际收费均高于其自行公示的价格标准。通过调查核实,该公司以上项目合计多收价款7.1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公司实际结算价格高于其公示价格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属于价格欺诈性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收价款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养老服务收费直接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经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公示价格,做到诚信透明。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养老领域价格监管,严查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老年人及家属若发现实际收费高于公示价格、收费项目不清等“阴阳价”行为,应注意保留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并及时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公平透明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郑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