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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全链条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虾仁案解析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8-25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1日,江苏省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扬州晨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高邮市红雷商贸有限公司两家食品销售企业共同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无标签的免浆虾仁3645盒,同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标有“晒心得、图片或视频得1元现金”的“征集买家秀”小卡片。经查,两名当事人通过网店共同经营,其出售的125盒免浆虾仁外包装上的商品条码错误(实际生产商为扬州兴湖食品有限公司,商品条码对应的厂商信息为高邮冠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并在出售的50盒免浆虾仁外包装上粘贴错误标签(实际生厂商为高邮市应天水产有限公司,标签含虚假生产单位:兴化市斌庆食品有限公司等内容),在出售的925盒免浆虾仁外包装上粘贴虚假标签(实际生产批次为3月1日和3月24日,标签含虚假生产日期3月31日),并实施好评返现21笔。

处理结果
  扬州晨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高邮市红雷商贸有限公司两家食品销售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实施虚假宣传、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免浆虾仁行为,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给予扬州晨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罚款19553.78元、没收违法所得286.52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高邮市红雷商贸有限公司罚款22945元、没收违法所得772.24元的行政处罚。
  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对为当事人供货的3家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分别对高邮市云湖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免浆虾仁、扬州兴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和商品包装上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商品条码的免浆虾仁、高邮市应天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免浆虾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遇到问题
  虾仁是高邮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辖区拥有虾仁生产企业27家,多由家庭作坊升级而成,负责人多为本地农民或个体经营者,管理能力不强,安全和规范意识较淡薄。部分企业为扩大虾仁销量,直接或者间接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产品。由于网络经营模式灵活、跨区域属性强、数据更新快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趋于隐蔽化、网络化,食品安全风险因素更加复杂。

采取措施
  针对虾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开展虾仁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市场隐患。紧盯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开展“穿透式”排查,重点核查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原辅料及成品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示等情况,累计检查虾仁生产经营单位34家,发现问题17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严厉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坚持问题导向,组织虾仁及相关制品专项监督抽检,累计抽检35批次。健全“监检联动”机制,对产品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集中的生产销售企业实施重点执法,形成“以抽检促监管、以执法强震慑”的高压态势,倒逼行业规范升级。截至目前,已立案8件,累计罚没款近20万元。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指导企业规范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开展虾仁生产企业全覆盖专题培训,与企业签署《食品安全风险告知书》,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深化普法宣传,通过“检查+普法”“案例警示”等方式,向经营户和消费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企业自律、群众监督、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案件启示
  本案以一条普通举报线索为切口,最终实现对销售端、生产端多重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彰显了“小线索撬动大监管”的治理效能。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呈现“多主体、多环节、多类型”交织的特点。销售端通过虚假标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生产端则存在无标签、条码违规等问题,形成“生产—销售”违法链条。这种违法行为的叠加,既反映出虾仁产业从家庭作坊升级过程中规范化管理的滞后性,也暴露了新业态下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难度。本案的查处对加强类似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具有以下借鉴意义和启示。
  强化全链条监管,构建“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闭环机制。本案突破了传统分段监管的局限,实现了从消费终端(消费者举报)发现问题,逆向追踪至流通环节(网络销售企业),最终锁定生产源头(3家生产企业)的完整链条打击。监管部门只有构建覆盖“生产源头(原料、加工、标签)到流通环节(仓储、运输、销售行为)再到消费终端(产品交付、宣传行为)”的全链条闭环式监管机制,对链条上每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和责任追究,才能真正阻断问题产品的流通路径,消除监管盲区,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的源头防控和全过程治理。
  规范新业态发展,破解“灵活经营与规范经营”平衡难题。本案中涉案企业利用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平台销售,并采用“征集买家秀”(好评返现)等新型营销手段,其违法行为呈现网络化、隐蔽化、跨区域特点,凸显了新业态带来的监管挑战。市场监管部门面对蓬勃发展的食品新业态,监管既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更要坚守安全底线。案件查办的关键在于运用智慧监管手段,提升精准识别和打击新型违法行为的能力,并通过有效的指导服务,引导新业态经营者在法律框架内探索灵活经营模式,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拓展多元化共治,筑牢“企业自律和群众监督”安全防线。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预防与治理、处罚与教育、执法与普法“三结合”。以严打高压态势震慑违法企业,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以点带面、以面带片,对全市虾仁生产经营行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此外,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技术支撑作用,对需要技术支持的企业开展技术帮扶。通过对本案的严厉查处,达到“查办一个案件、震慑一批企业、教育一个行业”的目的,从而提升产品竞争力,引导虾仁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 田 蓉 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