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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中当事人无法联系如何处置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8-26

  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实践中,案件办理期间当事人无法联系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难以开展正常调查,或无法送达和执行。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经验,探讨当事人无法联系时应如何处置。

法律法规辨析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明确,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法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或者其他材料上注明情况,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第八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因此,在案件查办期间有过程性证据证明当事人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的,首先应根据程序规定,中止案件调查。

如何认定当事人无法联系
  (一)通过登记的住所联系
  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该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一)通过实地核查,并由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相关部门等出具证明材料,能确认该企业实际不存在的;(二)通过实地核查,能确认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实际不存在的;(三)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的。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第五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因此,案件办理期间发现当事人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经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也无法联系的,中止案件调查后应报有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
  (二)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
  当事人提供了电话或者手机联系方式及签有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通过邮寄、电话或者其他电子方式联系。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然人无法联系的,中止案件调查。

注意事项
  第一,认定当事人无法联系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只有穷尽手段后确实无法联系的,才能认定为无法联系。比如通过实际住所、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登记的地址及电话联系的记录查找,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通过基层办事处协助查找等方式,需要保留相关的记录或者证明材料,最好将查找全过程录像、录音。
  第二,做好立案后预判工作,防止当事人故意逃避行政处罚。立案后,要对当事人的主体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当事人可能通过注销等方式逃避行政处罚的,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有关审批部门,暂缓当事人通过普通注销流程或简易注销流程注销企业营业执照,防止主体消失等无法联系的情况发生。
  第三,利用好送达地址确认书,尽量指导当事人提供电子送达方式。立案后,在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前当事人无法联系或故意逃避处罚的,要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确定的方式送达,防止当事人因无法联系而出现文书无法送达的情形。要将送达地址确认书这一文书作为执法活动的必备文书,减少无法送达情形的发生。
  第四,立案调查的案件采取了强制措施,要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处理。立案调查后,在当事人无法联系的情况下,要及时处置查封、扣押的财物,对违法事实已经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第五,因当事人无法联系,中止案件调查的,要时刻关注当事人情况。中止案件调查只是暂时中止,仍须不间断查找、联系当事人。一旦能联系上当事人,要及时恢复案件调查作出行政处罚。
  第六,作出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出现闭店停业、拒不缴款且无法联系等情形,行政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当事人无法联系的情形可能出现在立案后到作出行政处罚及申请强制执行的任何阶段,执法人员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应对,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对故意失联的,坚决给予信用惩戒。

□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陈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