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8-27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发力,推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泉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两份文件。这是泉州市知识产权“大保护、全保护、强保护”协同格局深化落实、提质增效的生动实践,标志着泉州市在建立高效协同、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协同工作格局方面迈出新步伐。
协同攻坚,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此次两份文件的出台与落实,核心在于进一步消除部门间沟通障碍,推进协作联动,实现保护资源的优化整合与保护效能倍增。联动保护制度化,通过联合发文、共同制定规则,将协同保护的要求固化为长效制度,明确各自职责与协作路径。会商研判常态化,各部门定期协商探讨全市知识产权纠纷的新趋势、新挑战,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疑难杂症,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实现信息互通、标准统一、行动同步。平台支撑标准化,依托“知源平台”,深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法院在办案中发现涉诉主体有恶意注销风险,积极联合行政部门实施惩戒。
协同增效,释放“1+1>2”保护动能。“一站式”确认打造解决纠纷“快车道”。《工作指引》系统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标准化流程。经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部门处理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打通行政调解效力的“最后一公里”,降低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证据互认筑牢保护“奠基石”。《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通过区块链、可信时间戳等可靠技术手段固定,或通过认证平台获取的电子数据,以及在行政执法中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等,只要符合法定要求,在司法审判与行政裁决中可互认互用,提高执法司法效率,为案件公正高效处理奠定坚实基础。委托调解延伸解纷“服务链”。法院积极引导并委托市场监管、文旅部门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有效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在调解环节的深度协同、优势互补。
近年来,泉州市知识产权部门协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随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优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多份文件的出台,联动机制日益健全,信息共享渠道持续畅通,纠纷多元化解局面初步形成。在深化协作过程中,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开展联合跨区域调解6次,疑难问题研讨5场,座谈调研31次,成功推动18件知识产权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泉州市市场监管局5名专利预审员受聘担任法院技术调查官,协助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19件,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日趋成熟。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行政”的科学分工,运用行政职能分流处理412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实现行政保护的主动高效与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为“创新泉州”注入强劲动能。
□曾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