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9-02
本报讯 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第一批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震慑效应,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本次公布的案例共5件,包括“霸王条款”、食品掺假掺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广告等总局发布的铁拳行动方案中明确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查处聊城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中,市场监管部收到关于聊城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的线索移交函后立刻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自行制作和发布推文,含有宣称“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中有两件涉及食品掺假掺杂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均是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抽样检验中发现违法线索,体现出常态化抽检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聊城市东昌府区某食品店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中,该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自制)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不合格。当事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在阳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阳谷县某酱菜厂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中,该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酱疙瘩(酱腌菜)抽样检验,结果显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中有两件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均系在短视频平台开设店铺并发布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有效净化短视频广告市场环境。在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抖音店铺“某官方旗舰店”中,对“燕窝胶原蛋白多肽饮”产品使用“28天真人实测”等缺乏依据的宣传用语,并在直播间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改善皮肤状态的功效。当事人在上述网页及直播间中对产品功效的宣传用语与实际不符,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在临清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海参专卖店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案中,当事人在抖音店铺“某海参专卖店”销售“十燕里”燕窝,图文文案宣称燕窝有“润肺与止咳、强心降压、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等医疗用语。当事人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顺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