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宏大画卷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9-11

  2025年8月,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标志着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的第五个区域性信用合作机制正式落地。至此,“信用京津冀”“信用长三角”“信用大湾区”“信用成渝”和“信用东北”五大区域信用合作框架全部建成,一幅以信用为纽带、区域协同为路径、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宏大画卷正全面展开。通过打破信息孤岛、统一监管规则、共享数据资源,区域信用合作正有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支撑。

信用京津冀:协同治理,数据赋能
  自2023年11月京津冀三地签署《共建信用京津冀合作框架协议》以来,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统一数据标准、深化信息共享、开展协同监管三大举措,构建跨区域信用监管共同体。截至目前,三地已实现7.24亿条信用数据全量共享,信用赋能区域协同发展的效能日益凸显。
  针对信用数据标准不统一、共享不充分等问题,三地联合制定两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实现近1700万家企业等各类机构代码信息共享。通过联合出台资源共享实施方案和目录,组建京津冀数据实验室,创新打造信用分析GIS平台,三地实现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全面共享与综合分析,形成区域协同治理“一张图”。
  在智慧监管方面,三地依托大数据全面归集企业信用信息,构建多维度“信用画像”,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信用风险分类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真正做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三地还联合印发协同监管工作方案,创新区域协同抽查机制,针对高风险企业实施联合查处,对一般性问题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25年3月,三地联合推动“信用+”服务、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等多项举措,并于5月首次发布知识产权和网络交易领域执法指引,推动跨区域执法标准统一。

信用长三角:制度先行,标准统一
   2024年6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签署《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框架协议》,突出“规则统一”“数据共享”“跨部门协同”三大亮点。市场监管总局指导长三角地区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惩戒闭环、推动数据赋能,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新动能。
  在标准建设方面,长三角逐步健全“1+N”信用合规管理体系,浙江、安徽等地出台多项信用合规建设指南与标准,共同推动地理信息等行业信用标准研制,不断丰富区域信用标准体系内涵。
  在信用监管方面,长三角共同发布示范区联合双随机监管计划,创新出台联合监管工作规范,建立“五统一”联动抽查机制,制定十大联合监管场景清单,大幅提升区域监管效能。
  在信用赋能方面,浙江与江苏携手开展创新试点,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数据,加快个体工商户收款码开通办理速度,推动平台落实合规主体责任。通过信用数据赋能,平台企业能够更精准地评估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交易环境,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化营商环境。

信用大湾区:跨境合作,国际接轨
  2024年10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管局等粤桂两省四方共同签署《共建“信用大湾区”框架协议》,覆盖一省一区九市,重点推进“跨境信用合作”与“制度型开放”。
  2025年5月,共建“信用大湾区”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来自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市场监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会,部署2025年度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推动信用建设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集成”。
  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协同监管机制落地,打造信用数据共享专区,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协同标准,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支持前海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建设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区,拓展信用数据在融资领域的应用,健全民企信用评价体系,研制监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等。

信用成渝:双核驱动,智慧赋能
  2025年5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签署《共建“信用成渝”框架协议》,突出“双城协同、智慧监管”,提出建立可信数据空间,推动信息共享与风险联防,成为全国信用建设的“先行区”和“试验田”。
  在合作机制方面,成渝共同出台信用监管体系实施意见,制定跨地区免罚清单,统一26项药品安全标准,发布9项信用专项政策,共建信用风险分类指标,实施企业年报“申报同标、服务同质”行动,有效打破政策倾斜和地方保护。
  在信息共享方面,成渝推进信用修复、奖惩、合规等信息跨区域互认,启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通过数据共享专区为主体精准画像。目前已归集涉企信息1.5亿条,公示系统访问量达70亿次。
  在监管协同方面,成渝打通跨省数据传输通道,实现异地信用“一键修复”,完成“不见面”信用修复56.5万户,并通过联合惩戒、任职资格限制等措施,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良好氛围。

信用东北:数据筑基,振兴赋能
  《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于2025年8月签署,注重数据基础设施和信用工具创新,旨在以信用赋能突破东北市场化程度不高、营商环境不优等瓶颈。
  《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聚焦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共治、监管协同、规则互认和创新共用,统筹落实东北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包括: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增强数据安全能力;加强“政校合作”,提升信用数据质量;试点应用信用监管国家标准;完善双随机监管规范;建立企业信用区域分析平台;创新“智慧+信用”监管,拓展服务与监管场景。

成效初显:区域协同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
  五大信用合作框架的建立,显著提升区域监管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深层次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数据共享与互认,初步形成区域信用信息“一张网”,为跨区域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提升监管效能。联合惩戒、联合抽查、风险预警等机制有效落地,减少重复监管、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激励等机制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制度型开放。尤其在长三角和大湾区,信用合作成为推动制度规则对接、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路径。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的五大区域信用合作,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数据共享与监管协同,更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创新与治理变革。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推动区域信用合作机制落地见效,促进区域间对接,最终形成“区域协同—全国联通—国际接轨”的信用监管大格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指出,随着这些区域信用合作不断深化,信用体系的共建共享正逐渐打破行政壁垒,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本报记者 王国明



短评

市场监管的智慧与担当

  市场监管总局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以区域信用协同为重要抓手,积极破解市场分割、监管差异、信息壁垒等长期困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展现出推进深层次改革的市场监管智慧与担当。
  五大区域信用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落地,不仅是市场监管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制度创新,更是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力回应。通过“信用京津冀”探索数据驱动决策,“信用长三角”聚焦规则统一,“信用大湾区”推动制度型开放,“信用成渝”构建智慧监管生态,“信用东北”赋能振兴发展,形成既有区域特色又全国联动的信用建设新路径。
  这些实践凸显三方面重大意义,一是以制度创新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动监管互认、标准互通、信息共享,为要素自由流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以信用赋能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差异化监管、智慧化服务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以区域示范带动整体跃升,通过区域先行探索,积累经验、凝聚共识,为全国统一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时期。区域信用合作机制的广泛落地,将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业务协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随着信用建设从区域协同走向全国联通,一个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必将加速形成。

□菓 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