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09-17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蒋 倩)9月15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该局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监管服务发展指南1.0版》,聚焦“给身份、赋责任、享权利”三个方面,在全自治区试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推行主体赋码、笑哭脸公示、先行赔付等举措。
“全自治区现有备案食品摊贩2.2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22%。”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处长姜正利介绍,为提升食品摊贩监管服务质效,自治区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401个,联合开展食品摊贩监管服务行动。
为了让食品摊贩“有身份”,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协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一摊一号”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集食品摊贩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桂食安”平台生成身份主体码,引导其办理备案。
为了促进食品摊贩“履责任”,推动其规范经营,市场监管部门指导食品摊贩主动公示身份主体码,对照自律承诺公约诚信经营,如今已有667户食品摊贩实施赋码监管,公众可扫码查询和留言评价。市场监管部门还指导51个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开办者建立信用积分管理制度,设立专项基金执行“先行赔付”机制。目前,全自治区公示“笑脸”食品摊贩1561户,“哭脸”食品摊贩29户,试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投诉量下降40%。
为了让食品摊贩“享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开通“办证办照直通车”,试点“上门”秒批政策。创新推行“承诺即营”服务,食品摊贩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即可入市经营。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协调有关部门对合规经营的食品摊贩给予“桂惠贷”政策支持;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等合规经营的食品摊贩,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