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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柔性执法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09-28

“多亏了‘首违不罚’,给了我们改正的机会!”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东海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小型超市的货架上有7袋方便面已过保质期,货值25元。经查,该超市系首次违法,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且能提供完整进货凭证、如实说明来源。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首违不罚”清单,作出免罚决定,既守住了监管底线,也传递了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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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案例,是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以精准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首违不罚”政策落地的缩影。自政策实施以来,该局主动作为,让柔性执法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聚焦食品安全领域高频轻微违法行为,东海市场监管所将其作为“首违不罚”先行试点,梳理国家、省、市三级监管部门清单,明确“未经许可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散装熟食除外)”“销售过期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19项适用情形,并细化标准——如过期食品免罚需满足“货值不超500元、首次违法、未引发安全事故、立即整改”等硬性条件。同时,该所组织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整合规范形成《“首违不罚”适用指引》并动态更新,既消除执法人员自由裁量困惑,也让经营主体明晰行为边界。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该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免罚过程变为普法现场。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执法人员当面讲解食品安全法,结合过往处罚案例以案释法;针对管理疏漏,现场指导进货查验、保质期管理等实操,手把手教其建立“先进先出”货架机制。截至目前,已通过“首违不罚+现场普法”,帮助80余家经营主体补足管理短板,经营者守法意识显著增强。

为避免“一免了之”,该所建立“首违不罚”经营户跟踪台账,实施“回头看”机制:通过线下定期回访、线上微信提醒,督促整改落实,要求整改完成率100%,并引导商户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自我约束,建立常态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5年以来,东海市场监管所已累计落实“首违不罚”83件,涉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等多领域。通过“清单定责、教育引导、长效跟踪”的闭环管理,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为经营主体卸下“轻微违法即受罚”的包袱,实现了柔性执法温度与严格监管力度的同频共振,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有活力、更具温度的营商环境。(朱琼 杨宁婧 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