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3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公布第二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3起案例涵盖产品质量、电商广告、食品生产等重点领域,通过“普法培训+合规指导+柔性裁量” 的组合拳,既守住了市场监管的“底线”,又传递了助企发展的“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从“个案查处”到“行业规范”,一场培训覆盖30 余家企业
时间回溯到2024年11月,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当地一家羽绒制衣厂生产的两个批次羽绒服,绒子含量未达到《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标准要求,货值金额达20964元。
“企业并非故意违法,而是对产品标准理解不到位。”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企业负责人对羽绒制品的质量管控要点掌握不全面,这一问题在当地中小棉服装生产企业中并非个例。考虑到企业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且产品未销售,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在依法作出 “责令改正、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款27253.2元”处罚的同时,并未就此“一罚了之”。
今年3月,该局专门组织全市棉服装产品质量提升培训,邀请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授课,30余家棉服装生产单位负责人现场参会。培训中,专家不仅深入解读纺织产品基本安全要求、羽绒服国家标准,还结合近年来监督抽查数据,逐项分析纤维含量、标识标签等常见不合格项目的成因,给出可落地的质量管控方案。“以前总觉得标准很抽象,现在专家把国标拆成了生产环节的一个个小要求,我们照着做就行。”参会企业代表说。
据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查处个案+行业治理”的模式,正是服务型执法的核心思路之一。“执法不是为了惩戒,而是要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帮助整个行业找到问题、补齐短板,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网店初犯虚假宣传,不予处罚背后是“普法+指导”双发力
今年5月,句容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当地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天猫网店,在产品宣传中使用了一系列无法提供依据的功效表述,涉嫌虚假广告。
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网店经营者此前无电商从业经验,对广告法中“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并不了解,广告内容是参考同类产品随意拟定的。截至案发,网店仅售出两单,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修改了广告内容。
“如果处罚,可能会让这家刚起步的网店直接‘关门’。”句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该局最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但“不予处罚”不代表“不予监管”。执法人员专门为经营者梳理了电商广告10余个风险点,从“哪些词不能用”到“功效宣传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逐一进行讲解。同时,还将该案例的整改经验同步分享给当地电商平台,指导平台加强对入驻网店广告内容的前置审核。“现在我每次上架新产品,都会先对照执法人员给的‘风险清单’自查一遍,再也不敢随便写宣传语了。” 网店经营者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已为辖区200 余家电商企业提供广告合规指导,涉及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32%。
小作坊无证生产豆腐,500元罚款+精准帮扶解民生难题
“做豆腐是小本生意,要是罚得重了,一家人的生计就没着落了。”今年5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黄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租用厂房生产豆腐,涉案货值6685元。但进一步调查显示,黄某扣除食材、租金、水电等成本后并未盈利,且家庭经济困难,属于初次违法。
考虑到食品小作坊是民生经济的“毛细血管”,直接关系到从业者生计和周边群众日常需求,镇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结合“过罚相当”原则,最终仅对黄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减轻处罚决定。
更让黄某感动的是,执法人员没有“一罚了事”,而是主动帮他解决后续合规难题。“他们帮我找符合标准的厂房,教我怎么划分生产区和原料区,还告诉我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黄某说,目前他的新厂房已基本符合要求,正在办理相关许可,“以后就能安心合规生产了”。
“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要避免‘一刀切’。”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更要通过靶向帮扶,帮助小作坊补齐合规短板,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又保障民生供给活力。
据了解,自推进服务型执法以来,镇江市市场监管系统已累计开展合规培训 80 余场,指导企业整改问题 230 余个,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150 余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服务型执法模式,把普法、指导、帮扶贯穿执法全过程,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镇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的市场环境。”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祝富 通讯员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