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4
“喂,市场监管局么?我要向你们反映平乐镇第三小学周边一店铺售卖香烟形状的糖果,会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希望你们去调查一下。”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来电反映,辖区校园周边商铺售卖香烟形状糖果,对此,该局立即展开排查行动。

据了解,“香烟糖”为棒棒糖制品,此类糖果因“烟嘴”“烟身”细节逼真,外观与真实香烟高度相似,含咬食用动作酷似吸烟,且未标注警示语,极易引发未成年人好奇与模仿。行动中,执法人员聚焦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文具店、小超市、食品店等重点场所,以“地毯式”排查方式,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销售外形或包装酷似香烟的糖果类商品,同步排查“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向商户指出“香烟糖”等不良商品危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教育,明确告知此类商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截至目前,平乐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商铺27家,下架“香烟糖”2盒,依法警告相关经营户2户。针对问题商品,该局追溯货源,全面检查2户批发商,上述批发商均表示已认识到此类产品危害,已下架相关产品。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李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