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0-14
案 情
某市场监管局在2024年3月对某加油站进行计量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在成品油销售过程中使用的与加油机连接的台式微型计算机D盘内,存储有通过电脑软件修改计量参数的记事本和操作文件,涉嫌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经批准,该局对当事人使用的加油机主板采取登记保存措施,并委托生产商沈阳某公司对上述5块主板进行鉴定。
调查终结后,办案部门认定当事人加油机作弊的核心证据为:1.加油机生产商沈阳某公司的鉴定报告,说明“5块主板计量芯片内运行的计量程序非我公司计量程序,与出厂状态不一致”;2.北京某软件公司鉴定报告原件1份及数据5本,证明监控微处理器数据与当事人实际销售成品油数量、金额不符;3.调取的当事人税务系统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5块税控芯片传输的加油销售记录统计及相应的税控传输数据;4.根据当事人加油机联网的《加油站联网系统V1.41.1》数据管理系统,由办案部门制作的加油站管理销售系统统计表;5.根据当事人财务数据,由办案部门统计制作的年度财务报表销售汇总表,证明当事人2022年度、2023年度实际购进销售的成品油数量及购进价格。
争 议
案件查办过程中,审核机构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主要理由有:
首先,沈阳某公司和北京某软件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不属于法定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不能作为案件证据使用。
其次,办案部门根据税务系统税控数据、当事人数据管理系统销售数据、当事人财务数据制作的统计表和汇总表,仅能作为当事人自己同期销售数据、购进成品油数据、提交给税务系统数据的汇总说明,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该案未查明当事人通过什么人、什么方法,在什么时间安装的作弊工具;未查明当事人安装作弊工具或软件的支付数额及方式;未查明当事人作弊是单次作弊、连续作弊还是偶尔作弊,是否分油品品质作弊;未查明每次作弊超过加油机国家标准GB/T9081—2023的允许误差数值,以及当事人通过作弊获取的违法所得及涉案经营额,亦未明确加油机作弊损害的是国家利益(税收)还是消费者利益。审核机构认定该案属于事实不清。笔者同意案件审核人员意见。
分 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第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中专门事项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没有法定资质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侵权假冒等案件过程中,可以要求权利人对涉案产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者其许可生产的产品进行辨认,也可以要求其对有关事项进行鉴别。”
结合上述规定,在检验检测机构的选择上,必须先选择具有资质的法定机构,在检测的项目上没有法定机构时,才能选择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鉴定结论必须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同时,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该案不属于假冒侵权案件,鉴定报告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证据要求的相关规定,因此两份报告不可作为证据使用。此外,有证据效力的是当事人原始的会计凭证、加油机原始电子加油数据和上传税务系统的电子数据,办案部门制作的统计表和汇总表只是对原始证据的说明,没有法定计量检定部门的现场检定报告,因此,本案中办案部门制作的表格不具备证据效力。
加油机作弊案的特点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5月编发的《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修订典型案例》中,此类违法行为中当事人作案手段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在燃油加油机里非法安装作弊系统软件;二是调整或更换加油机主板或监控微处理器;三是通过手机或微型发射器控制加油枪的出油量。
多部门对加油机作弊进行综合治理,税务部门也曝光了相关典型案例。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案例的特点在于,一些加油站使用的油站管理系统可以设置作弊模式,当设备参数比率设置为0时,加油机主板中加油累计数和税控系统的累计数,会随实际加油量的增加同步增加,全部数据会上传至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而当设备参数比率设置为3∶1时,每3笔加油订单中,只有1笔加油订单会同步上传至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加油站通过刷卡和扫码收款等方式,先由第三方收单平台收取加油站货款,然后将收取的货款结算至指定个人银行账户,以便隐匿销售收入,且不进行纳税申报,最终达到偷税的目的。
执法重点
2025年总局发布的“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方案将加油机作弊列为着力查处的违法行为之一,市场监管部门只有在查处中做好核心的加油站、加油机现场检查和证据收集,才能做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
一是对加油机的检查做到“五查五要”:查看加油机内是否有附加装置,接线是否正常。查看计控主板的胶封和铅封是否有变动被破坏。查看加油机主板是不是原厂的,其主板上有无可疑的短路、接线等。查看加油机内是否安装专门设计的作弊软件,该软件可以控制加油机的出油量和加油数据记录。查看加油机是否采用双系统架构。对加油机的检查要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要对加油机重点部位拍照记录,如显示即时数据的显示屏、主板状态等;要收集最近一次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等材料;要将非法改接的线路和仪器设备作为物证收集;对非法加装的软件和程序要按照电子取证技术和要求办理。
二是加油站内检查重点要放在是否有外控连接电脑,调取和收集加油站销售日志(包括电子数据),加油站财务购进单据和销售月、季、年报表,加油站履行进货查验收集的油品检验报告,加油站促销活动宣传单、长期客户购进成品油充值赠送等证据和材料。
□湖北省宜都市市场监管局 余红卫